Wednesday, April 1, 2015

人生探索欄號外 宗教標誌之誤解誤用 周達恆

       人生探索欄(網址:pastorhenrychou.blogspot.com)2015/3/3日版提及十字架被美化為飾物,戴此飾物者也不乏誤解及誤用的情況出現,因該欄篇幅所限,在這兒稍作補充。
該欄已論及十字架是羞辱及死刑刑具的記號,可是耶穌基督清楚地告訴祂的門徒要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從祂,而新約書卷中著作最多,被認為是最有學問的使徒保羅,對哥林多教會開宗明義地說:『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難怪不少基督教徒(有別於真正認識耶穌基督並立志跟從祂的門徒)美化十字架。加上有些人存迷信心態對待這被美化了的十字架,他們認為佩帶十字架有辟邪作用,或在汽車後視鏡掛一個十字架會防備車禍或減低車禍之傷害。這種誤解和誤用比使徒行傳記載的一件事,可說是不遑多讓。大家可以細讀下段並查看上文下理後認真思考及自下結論。

        使徒行傳19章,第13節:『那時,有幾個遊行各處,念咒趕鬼的猶太人,向那被惡鬼附的人,擅自稱主耶穌的名,說:我奉保羅所傳的耶穌,敕令你們出來。  14 作這事的,有猶太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  15 惡鬼回答他們說,耶穌我認識,保羅我也知道,你們卻是誰呢?  16 惡鬼所附的人,就跳在他們身上,勝了其中二人,制伏他們,叫他們赤著身子受了傷,從那房子裡逃出去了。  17 凡住在以弗所的,無論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都知道這事,也都懼怕,主耶穌的名從此就尊大了』。

        基督教有一首很動聽的詩歌以高舉十字架為重點,在洛杉磯蒙市南大西洋大道的華人播道會建教堂時,建築師利用地利把一個8呎闊25呎高的十字架放在最高點,在這交通繁忙的大路上往北走的行人及車輛,在半哩外便可以看見,晚上燈光從十字架背後勾劃出它,更為矚目。幸而西邊有依山而蓋的房子,不至於犯國內不少地方因傳教士在百年前不明白國人的心態和忌諱,在很多小鎮及鄉村建教堂時刻意要十字架是全地的最高建築物,得到的負面效果遠超正面收效,也不是現今在國內會被一些地方政府拆下。

        基督教重視十字架並非因為它有神秘能力。況且我們反對以任何事物為敬拜的偶像。況且十字架對信耶穌是救主的人,最主要的意義是保羅在加拉太書6:14所表達的:『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可惜這經文及其中所表達的心意,未必是在大部份以十字架為飾物者的意識中。我並非絕對反對以十字架為飾物,只是希望每一位佩帶者清楚明白應以行為來表明自己懂得以它為信仰標誌的真正意義。
                                                                                   2015年受難節